近日,《廣東省農村環境保護“十三五”規劃(征求意見稿)》(簡稱《規劃》)開始公示,提出到2020年,全省完成環境綜合整治行政村新增3800個以上,基本建成具有嶺南特色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。此外還提出,珠三角水網區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、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;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檔案,開展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。
《規劃》提出,到2018年,建立和完善規范化、專業化的收運體系,基本形成設施全覆蓋、功能完善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處置體系;全省行政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100%,90%以上的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。
到2018年底,珠三角核心區基本實現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,珠三角外圍3市及粵東西北地區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,全省80%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。到2020年底,粵東西北農村地區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面覆蓋。
《規劃》要求,加大禁養區、限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清理整頓力度,各地應制定禁養區清理整頓方案,到2017年底,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(小區)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工作。珠江三角洲水網區應實行生豬養殖總量控制,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、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。
(來源: 廣州日報)